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新规明日起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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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印刷网2010年改版
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新规明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网站27日发布的《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》。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住房对外销售,全额征收营业税;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(含5年)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;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(含5年)普通住房对外销售,免征营业税。 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、办理免税具体程序、购买房屋时间、开具发票、差额征税扣除凭证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。 新规自1月28日起执行,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通知》(财税[2009]157号)同时废止。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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